2023年底我院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内控工作要求,现拟将待报废资产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置,公示如下:
一、报废设备21台
(一)通用设备:4台;
(二)专用设备:6台
(三)家具用具:11台
以上设备原值361530.00元(累计折旧361530.00元,净值0元)。取得时间、资产卡片编号等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联系。
联系电话:0858-8601904
附件:六盘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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