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内控工作要求,拟将已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利用的资产向市财政局申请报废处置,公示如下:
一、报废设备12台/套
(一)通用设备:1台;
(二)专用设备:10台
(三)家具用具:1套
以上设备原值779090.00元(累计折旧779090.00元,净值0元)。取得时间、资产卡片编号等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8月2日—8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联系。
联系电话:0858-8601904
附件:六盘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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